各单位(部门): 为方便个税咨询与答复,提升服务质量,以及保证个税通知及时到位,我处现创建个税汇算交流微信群,请各单位(部门)指定1名助理加入个税汇算交流微信群,以便工作。请助理员在七天内进群,进群后备注:姓名+单位(部门)名称+联系电话。 因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院长和二级部门处长及时安排,感谢配合! 特此通知。 湛江校区联系人:许恒,联系电话:0759-2388552/13790222979 东莞校区联系人:欧凯丽,联系电话:0769-22896190/13668929417 财务处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