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省财政厅布置的2016年部门预算“二上”工作已完成,为了与省财政部门预算相衔接,现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度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预算申报
各单位请根据实际需要填报2016年预算专项经费申报材料(见附件1)。原有的项目请认真对比以往经费使用情况和2016年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申报金额和开支计划。
1.未经学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批准立项的新申报项目,应自行组织项目立项论证工作,并提交《广东医学院年度预算项目立项论证报告》(见附件2)。
2.业经学校“三重一大”审批程序同意立项的项目,须把最终确定立项的院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作为项目申报的附件,以便我们在统计时予以区分,否则将视为未经立项的项目处理。
3.各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二级学院的学生经费等以职工数、学生数计算的正常经费不用申报。我们将随后将人事处提供的数据公示。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为了解2015年预算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为2016年预算的编制提供依据,请2015年预算中“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部门在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见附件3)。具体项目如下:
五、专项建设经费 |
8,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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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新强校工程 |
4,0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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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财政专项经费 |
2,4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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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校专项经费 |
1,571.00 |
部门预算批复要求安排校内专项1571万元 |
1.2.1 |
生命文化研究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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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生命文化大讲坛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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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生命成长工作室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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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养老产业研究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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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经费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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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精英人才培养班 |
20.00 |
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及护理、信工各5万元 |
1.2.7 |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 |
50.00 |
更名大学工作专项 |
1.2.8 |
设备购置费 |
500.00 |
另300万元在财政专项反映 |
1.2.9 |
图书购置费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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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
实验教学消耗 |
2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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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
实验动物经费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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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校区土地证办证费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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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基本建设专项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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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基建工程结算 |
1,860.00 |
确定支出1230.7万,第六标段本年需支付结算款 |
3.2 |
东莞校区环保改造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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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东莞校区5人足球场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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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科技大楼建设 |
200.00 |
与东莞建博资助收入一致 |
3.5 |
东莞校区动物中心建设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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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后勤维修专项 |
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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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交流中心客房装修 |
76.00 |
含加装热水系统 |
4.2 |
湛江学生宿舍3栋改造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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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材料提交要求
请2016年1月22日前将预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并将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邮箱:gdmc00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部门全称+2016年预算”(如“财务与资产管理处2015年预算”)。
联系人:
1.湛江校区:庞晓明,0759-2388552;
2.东莞校区:陈思宁,0769-22896132。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12日